海门市统计局制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
添加日期:2018-6-13 10:29:53  作者:海门市统计局    点击数:4662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海门市统计局制订了《海门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

《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制度》规定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5条原则:一是坚持集体决策;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四是坚持科学决策;五是坚持规范决策。《制度》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三步程序:一是会前充分酝酿;二是会中集体决策;三是会后规范执行。《制度》强调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的监督管理,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监督制度的执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度的执行,班子其他成员带头执行制度。要严格执行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分管纪检、监察的班子成员应加强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纪律审查,有效规避廉政风险。对因违反制度造成决策失误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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