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用扎实 巡察整改提质量
添加日期:2019-3-7 15:10:03  作者:市委第四巡察组    点击数:8836

24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3人立案审查,1人免职……,这是出现正余镇巡察整改情况中的一串数字。近期,海门市委督查四组对正余镇巡察整改进行了专项督查,充分印证了这串数字背后的震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要起到刹风作用,不能巡视了和没巡视一个样,要知错就改、“不贰过”,看到实质性变化。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是在整改上发力。本轮专项督查中,被巡察单位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方面狠下力气,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巡察反馈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

以谈话教育促整改,抓早抓小。在整改中,正余镇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充分吸收运用,把握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对再轻微的现象、再小的问题都不放过,及时提醒诫勉,做好警示,巡察整改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扶贫物资发放截留”整改中,正余镇纪委能持续发力,敦促涉事村全部扶贫物资发放到位。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将扶贫资金直接打入贫困户账户,不再发放扶贫物资,降低廉政风险。对镇扶贫办、涉事村村干部进行问责,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在“村级现金分配表签名笔迹大多出自同一人”整改中,镇党委敦促涉事村组建核查小组进行逐户核实,对现金分配表进行补签字,不识字的农户在他人代签后加按本人手印,做到账目明晰、程序清晰、结果透明。镇纪委对代签的村民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对村会计进行诫勉谈话。

通过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抓早抓小,及早敲打,确保了群众利益、财政资金和干部成长的“三保险三安全”。巡察整改中,正余镇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24条问题,共计对2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把“第一种形态”用到实处,敲打落到实处。

以立案查处促整改,抓严抓细。为了更好地突出惩治效果,被巡察单位在整改中不仅及时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对相关责任人也一律从严问责,着力绷紧管党治党的责任之弦。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痼疾问题的整改中,正余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组建专项检查组对全镇2013年以来所有危改户开展自查自纠,对所在村村委会主任、镇建设局负责人等人进行严肃问责,共计立案审查3人,诫勉谈话1人,并追回危房改造补助款8000元。同时,对危房改造工程从申请、鉴定、公示、建设到验收全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明确镇村和部门工作职责。同时由点及面,在积极做好危房改造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求对农资补助、低保办理、扶贫帮困等各类民生工作也开展好自查自纠,吸取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教训。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实事工程,严把申报审批关,严把资金流向使用关,对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根据不同的问题性质,把握好“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运用,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在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采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方式,对他们形成警醒,对其他人形成震慑。

以制度建设促整改,抓长抓久。在推进整改落实中,被巡察单位能聚焦制度执行“空白点”、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度建设“薄弱点”,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为着力点,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整改中,正余镇制定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考勤及值班制度》16项机关规章制度,有效运用督查通报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和规范引领。全面督促各主管部门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执行,在“政府支付专利费”的整改中,出台《正余镇专利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运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作风建设、“四大专项行动”等专项督查15次,发布督查通报15篇,对2个党组织、10个部门、9名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真正使得制度立起来、作风建设严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今年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关于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在推进整改落实中,被巡察单位是否能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关系着整个巡察整改的落实情况,运动的充分整改方向就不偏离、整改任务就不落空,整改成效就能快彰显,长震慑。(朱娟、倪娟)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向上
CopyRight © 2016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0569 传真:0513-822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