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系统首届社会监督员上岗
添加日期:2019-3-14 12:09:43  作者: 臧文伦  稿件来源:海门市纪委监委  点击数:8688

“没想到市纪委监委这么重视强化自身监督,这次当上了监督员,拥有了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我们是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一定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被聘为海门市纪检监察系统首届社会监督员,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华雷激动地说。

作为海门市纪委监委开展的“建设模范机关,打造铁军队伍”主题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前,海门市纪委监委向第一届海门市纪检监察系统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第一届社会监督员共10名,来自社会各个阶层,聘期一年,主要职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社会监督,了解和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及作风形象情况。

海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姚胜强调,希望每一位社会监督员进一步理清自身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全体同志理解、尊重和支持社会监督员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为保障社会监督员实体化开展工作,海门市专门出台了《海门市纪检监察系统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明确了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的各项程序、要求也非常清晰具体。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一些不当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是社会监督员的重点监督对象,比如在公开场合包括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散布不当言论;上班时间打游戏、网上购物、炒股票;经常出入酒吧、会所等场所娱乐消费;公共场合行为举止不雅,出行不文明,拖欠物业管理费;社交圈、生活圈混乱;对身边人管理不够严格,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向上
CopyRight © 2016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0569 传真:0513-822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