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海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从2019年4月上旬起至 2019年6月上旬结束。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余东镇所辖19个村(社区);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滨江街道所辖24个村(社区);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临江镇所辖18个村(社区)和海永镇所辖3个村(社区);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四甲镇所辖23个村(社区)(头桥村已于2017年单独巡察)。
市委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是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巡察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方针。重点关注农村干部威信如何,着力发现村(社区)干部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群众意见大、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关注资金使用,着力发现“三资”管理不到位,土地流转、项目赔偿、危房改造和农机补贴等发放不到位,相关工作经费被虚增、私分等问题;关注扶贫领域,着力发现村(社区)干部侵吞占用扶贫资金,截留扶贫物资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注工程建设,着力发现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缺失和缺少监管,村(社区)干部在拆迁过程中收受好处、侵占弱势群体利益等问题;关注民生保障,着力发现低保认定不符合规定,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社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为确保巡察效果,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接受与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群众信访举报。
信件寄送地址:海门市行政中心0518室,北京中路600号(市委巡察办),邮编:226100。
各巡察组还开通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分别为: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68192239,举报邮箱hmswdyxcz@163.com;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7712230952,举报邮箱hmswdexcz@163.com;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7712231697,举报邮箱hmxuncha3@163.com;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15312909906,举报邮箱hmxuncha4@163.com 。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巡察工作日8:3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海门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