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打造作风建设综合督查机制“2.0”升级版
添加日期:2019-6-26 16:38:08  作者:海门法院 王海霞  稿件来源:海门法院  点击数:4463

近日,海门法院自加压力、自我革新,以丰富督查内容、强化跟踪整改、拉紧考核红线为抓手,打造作风建设综合督查机制2.0升级版。

2018年,海门法院建立作风建设综合督查机制,成立院领导轮流带队的综合督查队伍,每周进行作风督查,全院上下的精神面貌得到根本性转变。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等多项攻坚战,该院的督查机制升级为:

督查内容更广更深。紧盯作风细节问题不放松,专人负责网上督查工作,采取电子考勤、实时监控、网上回看录像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庭审规范、窗口服务、司法安全、在岗在状态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同时,结合正在推进的各项专项工作,督查触角向深处延伸,深挖细查内部管理风险隐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拒伞防网排查活动,督查内容和范围实现升级。

跟踪整改更细更实。自综合督查队成立以来,该院共发布督查通报54期。通过对督查通报的分析总结,该院不断调整战术,升级督查机制。根据前期督查及整改情况,确定问题易发频发领域,作为后期督查的重点方向,并适时开展突击检查,跟踪整改情况。督查通报点到人、点到事、点到部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较多的部门,由党组对其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对整改不力的干警,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分管领导对其本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今年以来共开展此类谈话5次,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

考核问责更严更强。督查情况作为干警评先评优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通报情况实行量化计分,明确每通报一次的扣分标准,按照作风建设所占考核分值扣完为止。同时,部门与个人计分同步进行,即部门中有干警被通报的,同时扣除一定比例的部门考核分数,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本部门所有干警的年终绩效分数,以此督促干警互相监督,共同为作风建设的优化出力。海门法院 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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