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海门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海永镇反馈巡察情况
添加日期:2020-10-22 9:10:37  作者:市委第一巡察组  稿件来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点击数:1182

根据海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130日,海门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海永镇党委反馈巡察工作情况。会上,巡察组进行了情况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海永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海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海门市委统一部署,2017918日至1117日,海门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海永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深入学习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和海门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聚焦精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突出发现损害群众身边利益的不正之风、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线索等,充分发挥利剑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访核实,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海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海门市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指出,海永镇党委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推进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坚持依托生态岛,融入大上海的发展思路,围绕接轨上海的先行镇、全面小康的示范镇、生态发展的特色镇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身建设有待提高;政治规矩意识不强,主动接受巡察的自觉性不到位;党委总揽全局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作执行力不强,部分民生实事办理拖延;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纪委监督主业聚焦不足,挺纪在前意识不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计划轻落实;建责任未能层层压实,对基层党组织缺乏指导和监督;选人用人不讲规矩,招录程序不规范,岗位任用混乱;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务内控机制缺失,管理混乱;大决策不严谨,项目后续管理缺失;集体资产管理和安置房建设施工监管方面不到位;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原始档案残缺不全;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要求付款。同时,巡察组已按有关规定将问题线索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组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履职担当,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压实党建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责任。五是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规范管理。六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要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多从自身看问题,多从主观找原因,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找准病灶、对症下药。要就事论事治标,也要探究根源治本。要切实把整改转化为谋划工作、完善措施、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在主动干事中实现价值,在担当尽责中激发能量,在持续发力中巩固整改质效。

海永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察情况中肯地指出了海永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些对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永镇将以这次巡察反馈意见为抓手,深入贯彻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对照、全面整改,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结果。

一是端正态度,深化认识。二是正视问题,严格整改。三是下力巩固,确保成效。

海门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和海永镇党政领导、机关中层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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