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经海门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海门市委批准,海门市纪委监委对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岳违反群众纪律,霸占承包户所租用的土地为己用并恶意拖欠租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补贴资金,涉嫌贪污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补贴资金,涉嫌诈骗犯罪。
张岳身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违反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诈骗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海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岳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岳简历
张岳,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江苏海门人,大专文化,1995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门市三和镇三江村(后合并入海门市滨江街道)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2013年9月任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党支部副书记;2013年12月任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村委会主任;2016年8月任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党总支书记;2016年12月任海门市滨江街道三江村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