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经南通市海门区委批准,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对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陆澄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澄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消费卡充值等,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招标,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4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陆澄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5月,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陆澄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陆澄平简历
陆澄平,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3年2月,任海门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7年5月,兼任海门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2月,任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海门市规划局副局长;2017年4月,任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2018年1月,任海门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0年9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