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对海门街道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黄圣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圣斌在从事公务期间,收受他人礼金,违反了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黄圣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2021年9月28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决定给予黄圣斌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相关单位解除与黄圣斌之间的劳动合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圣斌简历
黄圣斌,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南通市海门区人,初中文化,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95年6月,任海门市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职工;1996年12月,任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1998年2月,任海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部工作人员;2004年1月,任海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动迁科副科长;2014年,任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拆迁现场组组长;2019年,任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拆迁现场组组员;2020年4月,任海门街道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