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添加日期:2022-1-25 10:45:30    稿件来源:区委大督查办  点击数:1581

2022130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正式施行,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本《通告》规定,全区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1月21日至1月24日,海门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大督查办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12批次督查。重点聚焦区镇(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部署落实禁放工作情况、燃管办督导组履责情况,集中跟进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转营清退情况。目前,禁放区内64家经营户均完成转营清退工作。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对各地各单位禁放工作宣传发动、督导组工作落实等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对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党员、公职人员,一律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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