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2年8月8日,十五届海门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盛华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区供销(集团)公司总经理徐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施益兵同志提出了要求。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6月30日,十五届海门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新发展理念引领行业态势未有效形成;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指导有缺位;财务管理风险防控不足;项目工程监管不够到位;党管意识形态措施乏力;民主决策不够规范有效;内部督查缺少刚性;整改问题出现反弹等。
盛华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推进供销事业持续发展;二是强化管党治党,厚植筑牢党的执政基础;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四是切实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徐赟同志表示,对于此次巡察反馈,区供销合作总社一是要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增强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三是要压实责任,凝心聚力,增强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
施益兵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十五届海门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有关成员,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供销合作总社(集团总公司)全体人员、基层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