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党组及党组成员在2022年度未有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参评条件,特此说明。”近日,海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通过查询电子廉政档案,对符合申报、参评文明单位、先进个人的3家单位、17人开展廉政资格审查,出具廉政意见9份,严把“廉政意见回复”这个关键环节,杜绝带病提名、带病评优等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全区监察对象个人事项填报系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4家联系单位的141名监察对象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除系统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关系等基本内容外,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信访举报、奖惩等情况实时纳入电子廉政档案,实现监督事项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审核情况确认后,及时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并依据审查结果提出相应建议。
“下阶段,我组将继续靠前监督,综合运用廉政档案,分析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切实发挥廉政档案在监督中的‘探头’作用。同时做好廉政档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