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海门区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4家单位反馈“三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巡察情况
添加日期:2024-2-5 17:22:04      点击数:4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425日,十五届海门区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4家单位反馈三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巡察情况。区委第巡察组组长蔡艳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进行了反馈,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明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局长、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施爱东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强同志提出了要求。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71日至831日,十五届海门区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全区“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在一是思想认识不足,责任链条未扣紧压实。区消委办牵头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亟待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存在“堵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缺乏有效措施;二是强化风险管控意识不强烈,隐患排查整治存在短板盲区。日常监管力量薄弱、隐患排查未到边到底,推动治理力度不足、隐患治理效果不佳,缺乏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督办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

蔡艳同志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建”破局,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二是“管”问效,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三是“防”造势,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李明同志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整改进程;三是细化工作措施,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施爱东同志表态,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全盘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二要坚持结果导向,力求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三要巩固巡察成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强同志传达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细;三是扛起政治责任,立足长效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

十五届海门区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包场镇、临江镇、三厂街道、三星镇、常乐镇、正余镇、悦来镇、四甲镇、余东镇、海永镇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业务责任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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