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式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自市镇开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以来,余东镇各村居成立了由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具体承担资产认定、成员界定、股权确定等相关责任。同时突出落实监委会监督职责,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面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纪律保障。(通讯员 王静)
(图为富民村召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图为八一村监委会主任核查清产核资的相关内容)
(图为新宇村在监委会成员的监督下开展农户确认签字)